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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要账公司讲:人死亡了欠款要如何处理

时间:2025-04-02 13:48:52 点击:11次


一、人死亡了欠款要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后,所欠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欠款人联系不上要如何处理

 

在欠款人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几乎是债权人唯一的选择,法律对当事人债权的保护是有时效限制的,若超过诉讼时效则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主动行使权利或者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以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另外,审理案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联系不上欠款人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尽快起诉等法院判决生效时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还是等找到欠款人时再要求还款或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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